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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业(含防腐、防水)发展历史较长,在省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建筑业已成为本县、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建筑业总产值占本县、市国内生产总值的 10%以上,且对其他产业带动作用明显。
二、从业人数多,队伍规模大。年从业人数在 3万人以上或占全县(市)社会劳动力总数的9%以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60%以上, 建筑企业个数在30家以上,外出施工人数、外出施工完成的建筑业产值都占年从业人数和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的60%以上。
三、建筑业整体素质好,技术装备水平高。全县(市)技术、经济管理人员达到职工总人数的 8%以上。技术装备率在全省处于先进水平,达到人均5000元以上。
四、建筑施工能力强,工程质量好。近 3年来竣工工程合格率达到100%,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建筑业产值高、效益好、贡献大。全县(市)建筑业施工产值 20亿元以上、增加值5亿元以上、上缴税金5000万元以上、劳动报酬或劳务收入5亿元以上。
六、重视人才培养和技术开发,有较强的发展后劲。培训机构、设施齐全,队伍专业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水平高,能够满足建筑业发展需求。
七、政府重视。有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健全的管理机构,有配套的政策措施,有完善的激励机制。 |